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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防大學逼愛滋學生退學一案,疾病管制署昨(15)日宣布,不排除對國防大學開罰新台幣一百萬元。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表示,這是國內首度針對就學歧視開罰。

周志浩說,罰單紗窗更換還在行政程序中,期盼在程序結束前,國防大學願意釋出善意,讓事情有一個雙贏的結果。

原本就讀國防大學的阿立,因為感染愛滋病,在畢業前以擅自攜帶電腦入校違反校規、查獲後又態度不佳頂撞師長,最終以操行成績不及格為由退學。

從2013年至今,疾管署已針對3例就業歧視案件與2例就醫歧視案件進行開罰,罰金皆為30萬元。若國防部遭到開罰,除了成為全台首例遭開罰的就學歧視案件,也是首例遭開罰的公家機關。

此外,聯合國愛滋病組織也在上個月寄信到疾管署表達關切,信中肯定台灣消除歧視的努力,並重申「國際愛滋與人權指導方針」保障愛滋病患就學免於歧視的基本人權。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明訂,愛滋病患的人權應予尊美式小木屋建造重保障,不得有歧視、拒絕就學、就醫、就業的情況。《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亦明示公平正義原則,不台中浴室天花板 施工因任何人罹患任何疾病而有所差別待遇。

周志浩更表示,愛滋防治最大的障礙是歧視,若社會不能消除歧視,感染者不能坦然接受篩檢,對愛滋預防絕非好事。

【中央社台北15日電】原就讀國防大學的阿立因感染愛滋遭逼退學,疾管署擬開罰新台幣100萬元。國防大學今天說,從未歧視愛滋病患,該生是違反資安相關規定受懲處,德行成績未達合格標準核予退學。

國防大學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從未歧視愛滋病患,亦未有學生因罹患該病遭受退學處分,國防大學說,阿立在學期間因違反資安相關規定遭受懲處,其年度德行成績未達合格標準,依學員德行考核實施規定,並經「獎懲評議委員會」決議核予退學。

校方人士指出,這名學生攜帶個人電腦沒有核備,又拿別人的電腦頂替,欺騙長官,態度不佳,遭記兩小過、兩申誡,後經老師、隊職幹部評議,德行成績未達80分,按規定必須退學。

據報導,阿立被退學後向衛生福利部申訴,衛福部認定學校因歧視愛滋學生,藉由學生違反校規理由給予重罰,處分學校應恢復阿立的就學機會或雙方和解,但學校不服提出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衛福部為愛滋感染者爭取就學權益敗訴,疾管署不服上訴,案子已纏訟2年。

國防大學表示,此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96號)判決,各項程序均符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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