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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4-04-15

名 稱:深圳市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規劃(2013—2015年)

文 號:



主 題 詞:


前 言

2012年4月,國傢財政部和住建部印發瞭《關於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築發展的實施意見》(財建〔2012〕167號),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進入深入推進和快速發展階段。2013年1月1日,國務院轉發國傢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制訂的《綠色建築行動方案》,進一步推動綠色建築的規模化建設。此前,深圳市以建立國傢低碳生態示范市和國傢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范市為契機,已出臺《深圳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十二五”規劃(2011-2015)》,並在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扶持政策、工作機制、示范建設等方面成績突出。為響應國傢號召,進一步推進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深圳市2012年環境保護工作實績考核把《綠色建築發展規劃》及其相關政策納入各個區的工作考核內容,切實落實和推動綠色建築的發展。2013年8月,《深圳市綠色建築促進辦法》正式出臺,深圳市層面的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勢在必行。

南山區是深圳市產業大區,以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為發展定位,更是深圳市未來三十年的發展新中心之一。近年來,南山區響應深圳市發展綠色建築的要求,在建築節能、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和綠色建築試點建設工作中成績斐然。縱觀深圳市各行政區,南山區建設基礎相對優越,經濟實力較強,綠色建築工作已有一定的基礎,但同時,南山區也面臨著與其他行政區一樣的資源、環境承載力難以為繼的現實挑戰。因此,在深圳市深入推進綠色建築發展的背景下,編制《深圳市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規劃》,一方面為南山區可持續發展、綠色建築建設提出針對性措施,另一方面依托南山區優越的發展基礎,突出深圳綠色建築的特色。

本規劃以2013—2015年為規劃年限,以綠色片區和綠色園區建設為抓手,以財政激勵政策、法規、監管為手段,以標準、技術、公共技術平臺為支撐,通過六類重點任務的完成,著力提升南山特色,擴大南山區綠色建築規模,爭取成為深圳市綠色建築高端示范項目集中區域。

一、規劃背景

1.1深圳市綠色建築發展現狀

深圳自主創新,以打造“綠色建築之都”、建設“低碳生態城市”為核心戰略,推動城市建設發展在全國率先轉型,堅定不移地實施綠色建築發展戰略,在以下方面取得瞭階段性進展:

加強制定地方性法規,逐步形成瞭較為完善的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政策體系。出臺瞭國內首部建築節能地方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建築節能條例》和國內首部建築節材地方法規《深圳市建築廢棄物減排與利用條例》,在這二法的基礎上探索形成瞭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和管理模式、配套政策、財政補貼,率先在國內強制推行保障性住房按綠色建築標準建設,並在光明新區試行綠色建築全過程管理制度,基本形成瞭一套較完善的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政策體系。2013年深圳市完成瞭《深圳市綠色建築促進辦法》的編制,並已於當年8月20日起施行,該辦法的出臺將在全市范圍內建立更全面、規范的綠色建築政策機制。

重點推進本地適宜技術,逐步建立瞭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標準體系。以綜合反映深圳地域、經濟和技術特點為原則,陸續發佈瞭《深圳市居住建築節能設計規范》、《深圳市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實施細則》、《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深圳市實施細則》、《深圳市綠色建築設計導則》、《深圳市綠色住區規劃設計導則》、《深圳市綠色建築評價規范》、《深圳市綠色物業管理導則》等相關標準規范。

積極推進兩大國傢級示范城市和重點領域示范項目建設,有效提高瞭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實施效果。截至2012年,全市新建節能建築面積7050萬平方米,已建和在建綠色建築項目110個,總建築面積1265萬平方米,其中72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建有6個綠色生態園區和5個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35%,綠色建材發展迅猛;全市建築領域節能減排對全社會的節能貢獻率達30%左右。同時已建成南方科技大學建設工地現場處理的建築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成為全國首個建築廢棄物“零排放”示范項目。

以政府投資為突破,推進綠色建築項目規模化建設。目前啟動建立6個綠色生態園區,其中包括國傢綠色建築示范區光明新區、龍華二線擴展區保障性住房、綠色生態校區南方科技大學、深圳大學西麗校區建設工程、桃源綠色生態新城和華僑城歡樂海岸。其中光明新區到2012年底,共16個項目通過國傢和深圳市綠色建築設計認證,占深圳市通過綠色建築雙認證數量的30.2%。在建綠色建築示范項目共31個,其中包括14個保障性住房項目、9個文教衛項目、4個工業園區、2個辦公建築、1個城市更新和 1個房地產項目。是以政府投資項目為突破口,由點到線、到面推廣綠色建築的典范。

南方科技大學和深大西麗校區是深圳市綠色生態校園示范區,整體建設以區域性綠色一星為起點,三星為目標,單體建築建築節能65%,並按照綠色建築三星的標準建設。

深圳市的綠色建築已呈現從綠色建築示范向綠色建築區域示范推進的發展趨勢,為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提出瞭高要求,也給南山區發展綠色建築和規模化建設帶來瞭機遇。同時南山區已擁有南方科技大學、深圳大學西麗校區、桃園綠色生態城和歡樂海岸四個區域試點,在綠色建築發展和推廣方面已較有優勢。

1.2上位規劃解讀

1.2.1 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綱要》提出以建設國傢低碳城市、國傢生態市為契機,全面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的宜居宜業城市,提出到2015年的各項低碳目標:包括萬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5%,萬元GDP能耗下降到0.47噸標準煤;推廣綠色建築,在新建公共建築、市政工程實施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示范工程,推廣太陽能光熱應用建築1600萬平方米;非化石能源比例提高到15%左右,新建建築100%達到節能標準;強化節能減排,推進工業、建築、交通等重點領域節能減排,試點建設天然氣冷熱電三聯供等分佈式能源系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業發展;鼓勵資源再利用產業規模化發展,促進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建築廢棄物循環利用率達到60%。

1.2.2深圳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十二五”規劃

《規劃》提出深圳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方面的工作要求和各項量化目標,對南山區綠色建築的實施具有直接的指導意義。強調建立基本完善的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的規范運作機制;在建築節能方面由新建建築向既有建築延伸、由建築節能向綠色建築轉變,在發展綠色建築方面由項目示范向全面推進轉變、由單體綠色建築向綠色建築園區擴展,全面營造低碳生態的宜居環境。提出到2015年,預計實現建築領域節能總量約270萬噸標準煤,節材約1281萬噸,節水1978萬噸,節地約1.3萬畝,減排建築廢棄物約2406萬噸,減排二氧化碳約649萬噸的目標,建築節能總量占全社會總節能量比例約為20%。全市建成綠色建築面積2000萬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約1300萬平方米。新建政府投資建築實行綠色建築標準比率達100%,通過政府項目的示范效應,帶動全社會大力發展綠色建築。

1.2.3 深圳市南山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南山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指出,拓展城市經濟轉型發展新空間,推動南北均衡發展,提升市容環境,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社會建設步伐,提升民生發展和公共服務水平,促進社會文明和平安穩定發展,建設綠色發展新城區,全力打造全國自主創新先鋒示范城區。

推進城市更新改造。分別采取推倒重建、綜合整治、產業轉型等多種模式,重點對大沙河創新走廊、南油片區、蛇口片區等“三舊”進行更新改造,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完成35個城市更新改造重點項目,新增可利用土地面積323萬平方米,其中舊城中村改造土地面積224萬平方米、舊工業區改造土地面積89萬平方米、舊住宅區及舊商業區改造土地面積10萬平方米。

推進節能減排。以節能減排作為低碳發展的重要途徑,加快推進商業文化中心低碳生態示范台中月子中心月子餐區、蛇口工業區“國土低碳試驗區”、 環保高新技術產業園和環保技術研究院、月亮灣循環經濟產業園等重點台中坐月子中心價格工程。實施建築節能改造,發展低碳建築,新建民用建築節能驗收合格率達到100%。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碳交易”機制。

1.3南山區發展綠色建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3.1對區域建設和行業發展具有重要性

對深圳市建設綠色建築示范城市具有重要貢獻。南山區是深圳重要的高新技術產業區、旅遊度假區和科研教育區,華僑城、大學城、蛇口已成為深圳市重要的標志性地區。目前深圳市三個綠色建築區域試點中有兩處位於南山區,未來深圳市打造低碳生態示范城市,南山區將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綠色建築的研究和實踐方面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我國綠色建築事業處於上升期,相關的政策、導則、指標體系缺乏實踐檢驗及深入研究,南山區作為深圳市以高新產業、現代物流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導的大區,為綠色建築的實踐和深入研究提供良好的土壤,並為深圳市“綠色建築之都”的建設作出表率。

1.3.2是南山區城市建設的內在要求

發展綠色建築是節能減排的重要戰略之一。作為高度城市化地區已率先面臨著土地資源緊缺、發展空間有限等突出問題,據統計,截至2010年3月,南山區未利用建設用地面積已不足20平方公裡,同時,南山區既有建築存量大,具有較大的節能減排潛力。據估算[ 截至2010年南山區現狀建設用地10449.17公頃,現狀建築總量為7418.91萬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築面積約5830.28萬平方米,公共建築面積約1588.63萬平方米,根據深圳市2010年單位建築面積平均能耗(不計燃氣消耗量)居住建築約為34.42kWh/(m2?a)、公共建築約為134.22 kWh/(m2?a)估算。],南山區全年建築折合電耗約為413904.5萬千瓦時,2010年全年社會總用能耗為1758865.78萬千瓦時,民用建築用電量占全年社會用電量的23.53%。根據深圳市近年新建建築年均增長率2%增長趨勢,和供電部門提供的全區用電量進行預測[ 預計南山區到2015年全區建築總量達7873.01萬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築約為6187.14萬平方米,公共建築約為1685.87萬平方米。根據“十一五”期間單位面積建築能耗總體水平的變化趨勢分析,單位面積能耗水平呈逐年增長態勢,居住建築年平均增幅為0.5千克標準煤/平方米·年,公共建築年平均增幅為1.7千克標準煤/平方米.年,充分體現生活用能剛性增長需求的現象。以此推算,到2015年南山區建築能耗將達728159.79萬kWh。],近年來南山區用電量年平均增長率約為4%,到2015年南山區建築能耗將達728159.79萬千瓦時,全區社會用電量約為1978484.79萬千瓦時,則建築用電量將占全區社會總用電量的36.8%,因此降低建築能耗將是貫徹落實綠色建築發展戰略的核心內容。此外,建築廢棄物的運輸、處理、填埋將產生大量的運輸能耗,占用大量的土地面積,已對城市環境和可持續發展造成嚴重影響。因此,發展綠色建築已成為節能減排的重要戰略之一。

發展綠色建築是改善城區環境的重要措施。據調研,南山區住宅區、大學園區和商業區環境尚可,但工業區、城中村的建築環境較差,其中工業建築為90年代初以前建成居多,主要分佈在西部港區、華僑城片區、南油片區、留仙洞片區、蛇口片區等主要片區,目前建築質量較差,廠房結構陳舊,電梯、消防等設備老化,部分已改為他用。而城中村建築外觀破損,建築質量較差,部分社區建築環境不能滿足日照、消防、衛生等要求,也缺乏規范物業管理。發展綠色建築,一方面通過綠色技術對既有建築、社區進行環境優化和建築改造,提高安全性和美觀度;另一方面以綠色建築技術標準規范新建建築,提高新區建築、環境品質。

二、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條件分析

南山區地處深圳市西南部,東臨深圳灣,西瀕珠江口,北靠羊臺山,南至內伶仃島和大鏟島,與香港元朗隔海相望。地形為南北長、東西窄,南北最長處約17公裡(羊臺山到獅山),東西最窄處2.5公裡。南山區東距汕頭272.8公裡(直線距離),東南距香港元朗5.5公裡,東北距惠州61.6公裡,西北距東莞61.3公裡,西距廣州102.4公裡,西南距珠海、澳門59.1公裡。

南山區地處北回歸線以南,屬南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全年氣候溫和潮濕,年平均氣溫22.1℃,最高年平均氣溫26.4℃,最高氣溫38.7℃,最低氣溫0.2℃。一月平均氣溫14℃,七月平均氣溫28.4℃。年均降水量1948毫米。每年農歷五月至九月為降水集中期。日照充足,無霜期長,降水豐富,氣候溫和濕潤,植物四季長青,常年盛行東南風。

2.1發展基礎和優勢

2.1.1區域定位要求

城區定位較高,為綠色建築發展提供瞭良好基礎。《深圳市總體規劃(2010-2020)》對南山區的定位為:重點發展高新技術、教育科研、文化創意和現代物流產業和區域旅遊服務功能。與羅湖、福田、鹽田相比,南山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定位,對城區建設的環境要求較高,同時也是發展綠色建築的良好基礎條件。

2.1.2經濟發展優勢

經濟平穩發展,實力雄厚,為綠色建築發展提供紮實基礎。2012年南山區本地生產總值2829.62億元,位於全市第一位。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0.97億元,第二產業增加值1667.94億元,第三產業增加值1160.71億元。三次產業比重為0.03:58.95:41.02。人均生產總值25.7萬元/人,增長10.6%,按2012年平均匯率折算為40595美元。

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已較具規模,為綠色建築發展提供良好環境。一方面南山區擁有697傢國傢級高新技術企業,建成月亮灣循環經濟產業園,新建股權投資基金集聚園等產業區。“十一五”期間,南山區組建生物醫藥、智能交通等14個產學研聯盟,建成集成電路設計、大學城創業園、華僑城創意文化園等28個科技創新園和文化產業園。另一方面世界之窗、歡樂谷、錦繡中華、青青世界、野生動物園、南頭古城等分別代表著南山不同風格的旅遊資源,每年都吸引著大量的海內外遊客前來南山觀光、休閑、度假。2012年,南山區共接待海內外遊客1324.36萬人次,旅遊收入52.34億元,其中華僑城(世界之窗、歡樂谷、錦繡中華民俗文化村)為5A風景區,野生動物園和青青世界為4A風景區,旅遊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帶來的環境效益不斷增加,更為綠色建築的發展環境打下良好基礎。

2.1.3建設管理到位

城市環境管理能力提高,為綠色建築發展做好體制準備。南山區一方面全面開展人居環境與城市管理“雙提升”行動,特別針對薄弱環節、薄弱區域全力開展“查死角、除污點”專項行動,切實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另一方面高度重視聲環境監測管理。至2012年,南山區近四年的區域及交通噪聲檢測結果顯示,近幾年的區域和交通噪聲控制情況在不斷改善,並且區域和交通噪聲平均值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規定城市區域內噪聲環境的劃分標準。

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進一步深化,為綠色建築發展提供示范。南山區各街道辦按需分配新型垃圾轉運站站點,一共配置有壓縮中轉站57個,同時為進一步做好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2007年投資建設塘朗山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項目,年產標磚50萬立方米,消化建築垃圾約80萬噸,為推進建築廢棄物的綜合利用作出示范。

基礎設施和交通條件日益完善,為綠色建築發展提供配套基礎。截止2012年末,各級各類中小學校達67所,公共圖書館98座,區級及以上博物館、紀念館4座;群眾藝術、文化館1座,社區文體設施348處,衛生醫療機構368個。排水、排污、排洪等城市管網體系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城市管網功能進一步提升,內澇隱患基本消除。轄區主要飲用水源水庫水質達標率100%。全年空氣質量優良率99.5%,空氣綜合污染指數1.25,比上年下降21.9%。開通地鐵軌道一、二、五號線南山段,新建改造道路38條,打通東港路、前進路、港前路等“斷頭路”,南坪快速、廣深沿江高速等建設完成並順利通車,現代化城市交通體系初步建成。市容環境提升取得重要進展,打造瞭南海大道等5條“星光大道”,完成瞭32條道路綜合整治,新建瞭月亮灣、荔林、石鼓山等市政公園及科技園等社區公園,8個街道全部被評為“深圳市環境優美街道”。

2.1.4已有工作基礎

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政策出臺以來,南山區積極執行國傢相關政策,落實深圳市建設生態示范、綠色建築示范的要求,在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績。

逐步完善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相關政策體系。在《深圳市綠色建築設計導則》的基礎上,結合地方特點和資源情況,正在編制《南山區實施〈深圳市綠色建築設計導則〉管理辦法》。2011年11月南山區政府出臺《南山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通過財政補貼激勵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的發展。

積極開展綠色建築示范工作,成績斐然。《深圳市建設低碳生態示范市行動綱要》提出全市將建設光明新區、坪山新區、大鵬半島、前海、蛇口地區五大低碳生態示范區。2010年3月,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印發《關於推進我市國傢低碳生態示范市建設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快低碳生態城市示范項目的推進工作,並提出將南山中心區作為試點示范區。《南山商業中心區低碳生態試點規劃研究及實施方案》提出瞭在規劃設計上打破傳統瓶頸,突出低碳生態新理念,以綠色空間、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綠色市政四大網絡打造低碳生態名片。

目前南山區擁有綠色生態校園南方科技大學、深圳大學西麗校區建設工程、桃源綠色生態新城、華僑城歡樂海岸四個生態園區,具有全面建設綠色建築良好的技術、經濟條件,在現有良好建設基礎上,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第二直屬管理局積極在全區范圍內推行綠色建築,並取得瞭綠色認證項目的不菲成績,其中泰格公寓項目獲得瞭LEED認證(國內第一個),華僑城體育中心擴建工程獲得國內綠色建築創新獎一等獎,也是國內第一個擴建工程中建設綠色建築的項目,南海意庫項目2009年獲得瞭國傢綠色建築三星級設計標識並於2013年獲得三星級運行標識認證,是工業建築改造的示范項目。

表1 南山區綠色建築認證項目匯總

編號 項目類型 項目名稱 國傢

星級 深圳等級 評審年度 認證類別

1 公共建築 華僑城體育中心擴建工程 ★★★ / 2008 設計階段

2 公共建築 南海意庫3#樓 ★★★★★★ / 20092013 設計階段運營階段

3 公共建築 星海名城七期 ★★ / 2010 設計階段

4 公共建築 南方科技大學綠色生態校園建設項目行政辦公樓 ★★★ / 2012 設計階段

5 居住建築 深圳桃花園D區人才公寓 ★ 銅 2013 設計階段

6 公共建築 南山區麗湖中學建設工程 ★★ 金 2011 設計階段

7 居住建築 海境界傢園一期 ★ 銀 2011 設計階段

8 居住建築 深圳市南山建工村保障性住房項目 ★ 銀 2013 設計階段

加強瞭新建建築節能各項工作。一是抓好建築節能設計監管。根據國傢、市級有關建築節能的設計標準,全面開展建築節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實行常態化監管,將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保障性住房執行綠色建築標準、預拌砂漿和新型墻體材料使用、建築廢棄物減排與綜合利用、綠色照明產品應用等納入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內容,確保施工圖設計文件符合有關建築節能減排法規政策和節能強制性標準,從源頭上抓好建築節能減排設計的監管,有效促進建築節能減排管理與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銜接。截至2012年12月底,執行民用建築節能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率為100%,共完成民用建築節能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項目17個,抽查通過率100%。二是加強新建建築節能驗收。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建築節能條例》和《深圳市民用建築工程建築節能專項驗收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等相關的法規和規范,全面核查建築節能、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保障性住房執行綠色建築標準、預拌砂漿和新型墻體材料使用、建築廢棄物減排與綜合利用、綠色照明產品應用等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和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2012年共完成建築節能專項驗收項目26個,涉及建築面積共計922788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築面積為482456平方米,公共建築面積為440332平方米。其中一次性通過驗收的項目21個,一次通過率為80.8﹪,經整改通過驗收的項目5個,整改後通過率100%。

推進瞭既有建築改造各項工作的完成。根據深圳市政府發佈的《深圳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實施方案》的要求,相關部門開展瞭對南山區范圍內的大型公共建築的能耗統計工作,至今完成80棟大型公共建築的能耗統計[ 來源:建築節能管理年鑒]。

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認真落實《深圳市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城市示范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工作方案》,2012年全年推進既有建築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的項目共7項,太陽能熱水建築應用面積為94740平方米,太陽能集熱板面積為2658平方米。

經過近幾年的努力,南山區發揮城市建設優勢,在綠色建築建設中取得瞭初步成效,且為將來綠色建築發展奠定瞭良好的基礎。

2.2建設問題和障礙

2.2.1對綠色建築的認識有待提升

綠色建築在城市中的切實落實,很大程度上需要社會各界統一認識,共同努力,然而近年來,盡管國傢、深圳市大力推廣綠色建築,並在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領域做瞭許多工作,但據調研,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廣大市民對綠色建築的認識參差不齊。繼續加快推進綠色建築發展工作,需提升思想認識,建立綠色建築、生態生活的理念。

2.2.2工作機制尚待健全

綠色建築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立項、土地出讓、建設用地許可、方案設計、施工、驗收等多個階段,每個階段都需要對綠色建築把關,涉及到的利益主體不僅僅是政府部門,同時與企業、開發商的關系日益密切。然而南山區建設工作機制中對綠色建築的管理和把控仍不夠完善,尚未建立起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協作機制,政府-企業的聯合工作機制,工作機制上的欠缺是綠色建築全面快速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

2.2.3政策標準體系尚待完善

盡管南山區在深圳市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政策的基礎上,出臺瞭一些管理辦法、規定,但總體上仍沿用市級政策技術體系,區級的相關政策尚不完善,在政策執行、落實層面未能結合南山實際,存在一定的操作難度。同時既有建築改造缺乏有效的市場運作機制和適宜的技術體系,全面推進既有建築改造工作面臨艱巨挑戰,急需建立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有效的市場運作機制和支撐節能改造項目實施的適宜技術體系。

因此,為進一步全面提高南山區綠色建築水平,實現更高的綠色建築目標,有必要依托較好的發展優勢和工作基礎,建立和完善南山區的綠色建築技術支撐體系和政策體系。

2.2.4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規模化應用技術水平有待提高

南山區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應用雖然取得瞭一定的成績,但主要是太陽能光熱系統及太陽能光電系統在建築中的初級應用,尚需攻克高層建築太陽能一體化的難題。其他類型可再生能源在建築的應用仍較少,需加強開展相關技術的研究。

2.2.5尚未形成綠色建築市場化發展的產業鏈

目前深圳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產業鏈中的部分環節還較薄弱甚至缺失,雖然政府極力引導,但僅零星企業積極參與,尚未形成像IT信息、網絡技術等領域的成型、完整、系統與清晰的產業鏈,不利於綠色建築的規模化發展。

2.3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2.3.1機遇

國傢綠色低碳發展環境不斷優化。當前在經濟社會發展日益受到能源和環境制約的大背景下,發展綠色低碳能源技術,建立綠色低碳經濟發展模式和消費模式已成為全社會關註的焦點和工作的重點。國傢出臺《關於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築發展的實施意見》,對綠色建築采取瞭政策激勵與目標約束雙重措施,有效推動瞭各級地方政府加快開展綠色建築工作。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進一步促進形成良好的綠色建築發展環境。2013年1月1日公佈瞭《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築行動方案的通知》,對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設定瞭明確目標。其中,城鎮新建建築嚴格落實強制性節能標準,“十二五”期間,完成新建綠色建築10億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築達到綠色建築標準要求。

深圳市建設國傢低碳生態示范市力度持續加大。目前,深圳市通過綠色建築示范推廣,已初步形成由綠色建築向綠色園區和綠色城區延伸的態勢,深圳市必將加快建設低碳示范城市、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步伐,建築綠色化發展面臨難得的機遇。

南山區城區建設的調整提升階段。南山建區20年,成為全市區域性新經濟中心,綜合經濟實力邁上新臺階,城市功能進一步完善,營造瞭良好的發展環境,為在新時期把握新機遇、實現科學發展奠定瞭堅實的基礎。國際上新興產業發展步伐加快,區域合作新的格局正在形成,為南山帶來難得的歷史發展機遇。《深圳市南山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打造生態文明城區,堅持生態保護優先,倡導低碳發展理念,強化節能減排,推進生態文明城區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2011-2015年為南山區生態城區建設的調整提升階段,要求繼續深入推進生態區建設工作,完善污水收集系統,建設森林公園,發展生態經濟,使各指標達到考核要求,基本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經濟發展模式,綠色建築作為生態經濟發展的重要建設版塊,生態城區的建設為其提供瞭直接要求和發展動力。

2.3.2挑戰

“十二五”重大發展時期,傳統發展模式面臨重大挑戰。經過20多年快速發展,依托工業制造業成長的南山,目前正面臨土地資源緊缺、發展空間有限、人口規模較大、核心技術創新能力亟待提高等突出問題;存在高新技術產業與中低端產業鏈並存、現代化商住樓宇與“三舊”(舊城、舊村、舊工業區)同在、南北片區發展不均衡等各種矛盾。外需增長受限的趨勢可能長期化,擴大內需、發展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發展模式需要一個較長的培育過程。南山未來發展將面臨城市經濟轉型、公共資源壓力、環境承載約束、發展成本增加以及社會矛盾增多等諸多方面的重大挑戰。

綠色建築推進工作量大,涉及面廣。綠色建築工作不僅僅涉及從土地出讓到施工驗收的建設工作,而且在推廣綠色建築發展初期,還需要科研技術開發、應用實踐、宣傳培訓等工作配合,因此涉及面不僅包含土地、規劃、建設部門,而且涉及科研、教育、企業、傳媒等單位,工作量大、協調難度大,是對政府工作機制的一大挑戰。

2.4綠色建築發展策略

為促進南山區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達到城區節能減排要求,南山區綠色建築建設工作應從政策措施、組織機構、規劃先導、控制力度、技術支撐和全區合作等方面展開:

1、政策法規。加快制定城區層面的政策措施,管理范圍應全面,管理環節涵蓋建築全壽命周期。

2、組織機構。成立強化南山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領導小組,明確各機構的職責范圍和工作內容。

3、規劃先導。開展綠色建築區域層面的專項規劃,確定綠色建築專項規劃、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專項規劃、能源規劃等。

4、技術能力。1)加強相關技術研究,形成南山區適宜綠色建築技術支持體系;2)加強對相關規劃、設計、建造和運維單位的宣貫和培訓,建立綠色建築技術推廣的長效機制;3)引進綠色建築技術支撐機構,保證綠色建築建設質量。

5、項目全過程監控制度。建立全過程監管制度,加強項目監管。

6、激勵政策。采用多方位的綠色建築激勵措施,利用市場力量推動綠色建築的良性發展。

7、全區合作。企業和消費者是綠色建築的主體,應改變不合理的開發方式和消費方式,依法履行綠色節能責任;政府通過制定綠色建築的規范制度,引導、規范用能行為,為企業和消費者提供服務,並帶頭節能減排;中介機構要發揮政府和企業、企業和企業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8、宣傳教育。加強建築節能和綠色政策的政策宣貫;積極宣傳推廣綠色示范項目經驗,加強經驗交流;通過宣傳教育手段加大綠色建築對人們思想上的影響力。

三、規劃總則

3.1規劃范圍和期限

1、規劃范圍

本次規劃范圍為南山區行政轄區內的全部區域(不包含前海地區),包括南頭街道、南山街道、西麗街道、沙河街道、蛇口街道、招商街道、粵海街道、桃源街道8個街道,社區居委會105個,轄區面積185.11平方公裡。

圖1 南山區地理位置示意圖

2、規劃期限

規劃基準年為2013年,規劃期為2013-2015年。

3.2指導思想及原則

1、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推動科學發展為主題,以“深圳質量”為標桿,努力創建最適宜安居創業發展的現代化海濱城區,全面促進南山區綠色建築快速發展,提升城市建設質量水平。

2、規劃原則

1、綠色建築“可控制、可評估”

南山區要創建最宜居宜業發展的現代化海濱城區,打造生態文明城區,應以“可控制、可評估”為原則,在建築規劃設計階段進行科學的能源利用和綠色指標控制,從源頭控制綠色建築實施。在應用實施階段,嚴把綠色實施關,將綠色低碳理念落實到實際項目中,充分利用綠色技術,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在運行使用階段,進行建築資源消耗監測,對運行效果進行科學評估,努力將能源資源消耗控制在目標范圍內。

2、自主創新、大膽實踐

深圳作為改革開放的典型城市,決定瞭南山區在體制機制改革、探索新的城市建設模式等方面具有先行先試的優勢。應在傳統發展模式基礎上積極探索創新性發展模式,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綠色建築建設和改造工程。

3、源頭管理與過程監管結合

全過程貫徹綠色理念,探索低碳生態城市建設之路。在規劃階段開展綠色指標控制,努力做好源頭控制;依據有關政策文件,加強在設計、建造、運營等環節的監管,妥善解決城區綠色建築建設中的各種問題。

4、政府引導,全社會參與

綠色建築建設涉及各行各業,需要各行業和全社會共同努力,積極參與。企業和消費者是綠色建築的主體,要改變不合理的開發方式和消費方式,依法履行綠色節能責任;政府通過制定綠色建築的規范制度,引導、規范用能行為,為企業和消費者提供服務,並帶頭節能減排;中介機構要發揮政府和企業、企業和企業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3.3規劃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4.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08.8)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9)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幹意見》(國發〔2005〕22號)

《關於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築發展的實施意見》(財建〔2012〕167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築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

《“十二五”建築節能專項規劃》(建科〔2012〕72號)

《廣東省循環經濟規劃(2009-2020年)》(2010)

《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2011)

《關於印發2012年廣東省建築節能工作要點的通知》(粵建科函〔2012〕321號)

《深圳市綠色建築促進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號)

《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2011)

《深圳市總體規劃(2010-2020)》

《深圳市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十二五”規劃(2011-2015)》(2012)

《深圳市環境保護實績考核試行辦法》(深辦〔2007〕46號)

《深圳市建築廢棄物減排與利用條例》(2009)

《深圳市綠色物業管理導則(試行)》(2011.6)

《深圳市南山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2011)

《南山區舊城舊村舊工業區改造“十二五”規劃》(2010)

3.4發展目標

總體目標。2013-2015年間,建立起較完善的綠色建築政策管理機制、激勵機制、財政扶持機制和監督考核制度,全面開展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工作,推動從建築節能向新建綠色建築規模化建設和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的轉變,綠色建築示范項目初顯成效,綠色建築技術支撐能力有所增強。到2015年,累計實現建築節能11.49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8.29萬噸。具體目標如表2所示。

表2 深圳市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規劃指標

類型 序號 指標分類 指標單位 2015年目標值 指標

屬性

總體

目標 1 累計建築節能量 萬噸標準煤 11.49 預期性

2 累計二氧化碳減排量 萬噸 28.29 預期性

分項目標 3 新建綠色建築 政府投資類綠色建築達標率 % 100 約束性

4 社會投資類綠色建築達標率 % 100 預期性

5 新建建築節能達標率 % 100 約束性

6 新建綠色建築面積 萬m2 200 預期性

7 既有建築改造 能耗監測 棟 50 約束性

8 能源審計 棟 75 約束性

9 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面積 萬m2 65 預期性

10 綠色化改造示范項目 個 1-2 預期性

11 實施綠色物業管理 萬m2 65 預期性

12 綠色園區 個 3-4 預期性

13 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 太陽能光熱建築應用面積 萬m2 75 約束性

14 太陽能光電系統裝機容量 MW 1.5 約束性

15 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建築廢棄物資源化率 % 60 預期性

16 綜合處理利用率 % 98 預期性

四、主要任務

4.1加強全區新建綠色建築規模化建設

十二五期間,南山區將打造生態文明城區,發展低碳技術和低碳經濟,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實現發展與減排的良性循環,開展綠色建築創建活動,積極構建生態產業體系。以《深圳市綠色建築促進辦法》正式施行的時間,即2013年8月20日為期限,此前新建建築[ 政府投資項目以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時間為準,社會投資項目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準。]以政府投資項目為重點推廣綠色建築示范,鼓勵社會投資項目的參與;此後全部新建建築執行《深圳市綠色建築評價規范》的要求進行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綠色運營,並且至少達到《深圳市綠色建築評價規范》SZJG30-2009銅級標準和《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50378-2006一星級標準要求。規劃期內,實現新建建築項目滿足綠色建築要求,到2015年,至少完成200萬平方米[ 《深圳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十二五”規劃》要求“新建綠色建築目標2000萬平方米,按比例南山區應分擔186萬平方米。”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條件較優越,同時有一定數量城市更新拆除重建項目、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和工業園區項目,可在186萬平方米的基礎上適當提高為200萬平方米。]綠色建築示范項目的建設。三年間,每年選取2-3個項目作為高端綠色建築示范工程,打造一批符合深圳市金、鉑金等級的綠色建築。

4.1.1重點開發建設政府投資綠色建築的高等級示范

政府投資所有新建的居住建築、國傢機關辦公建築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築必須遵守國傢和深圳市綠色建築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至少達到綠色建築評價標識最低等級的要求。同時加強打造國傢二、三星級或深圳市鉑金、金級綠色建築示范,示范項目可包括公共設施中由政府投資的重點項目、交通幹道旁的地標建築和生態敏感區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項目。推動綠色建築低成本化建設,通過政府項目的帶動南山區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築。

4.1.2鼓勵新建社會公共建築提高綠色建築等級標準

通過推行綠色建築認證和建築能耗標識制度,對綠色建築的價值進行權威確認並為社會所認可,提升綠色建築的市場需求,激勵開發商加大投入,擴大綠色建築普及率。社會投資建築在達到綠色建築評價標識最低等級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項目提高等級標準,建設國傢二、三星級或深圳市鉑金、金級示范項目,可包括科技園片區、蛇口片區、華僑城片區等高標準商業服務型公建綠色建築試點等,按照更高綠色建築標準要求建設,形成區域標志性綠色建築示范工程。

4.1.3鼓勵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全面實施綠色建築示范

要求2013年後開工的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項目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單元規劃編制技術規定(試行)》中“建築物理環境”綠色專項要求落實的同時,在監管措施中推動綠色化技術在建設過程中的落實。在近年已列入城市更新計劃的項目中篩選示范項目,力爭到2015年實現1-2個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綠色化示范項目開工建設。

4.1.4完善新建綠色建築規模化基礎工作

新建城區和城市更新單元實施綠色規劃。開展新建城區和城市更新單元拆除重建項目的綠色規劃研究,編制新地塊規劃和城市更新單元規劃的同時編制和完善新建城區能源、資源、綠色交通、綜合環境、綠色建築佈局等專項規劃,根據不同園區、社區、城市更新單元的功能和特點,確定環境、用地、能耗、水耗、廢棄物排放和回收利用、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等指標,並納入到規劃中加以管理和控制,為綠色建築規模化建設提供條件。

針對不同新建地塊的功能定位,強化綠色建築管理。在加快綠色建築發展速度的同時,應針對不同地塊的功能定位和用地性質,實施不同強度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新建建築項目不低於一星級綠色建築標準,對於華僑城片區、科技園片區和大學城片區等示范區可相應提高綠色建築要求。

完善綠色建築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結合南山區的行政職能進一步細化項目立項、土地出讓、方案招標、方案設計及審查、初步設計及審查、施工圖設計及審查、建設施工、竣工驗收、運營管理和綠色評價認證等建設全過程關鍵的環節管理制度,並完善相關配套機制和技術規范。

建立示范項目庫。結合“南山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重大項目計劃,制定示范建設項目庫,要求2013年以後開工的新建政府投資項目、社會投資項目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築試點。重大建設項目計劃印發之前,與綠色建築發展統籌考慮,明確綠色建築建設項目庫的重要性,推動綠色建築高標準在重大項目中的落實。

4.1.5深化綠色建築適宜技術應用

以“十一五”期間推進新建建築節能所形成的有效工作機制和管理體系為基礎,進一步完善方案設計節能審查制度,確保新建建築100%符合節能標準[ 《 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 深圳市實施細則》在保證相同的室內熱環境舒適參數條件下,與未采取節能措施前相比,公共建築全年空調、通風和照明的總能耗應減少50%。

《深圳市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實施細則》居住建築應通過采用增強建築圍護結構隔熱性能和提高空調設備能效比等節能措施,在保證相同的室內熱環境質量和衛生換氣指標的前提下,與未采取節能措施前相比,空調能耗應節約50%。],堅決遏制增量建築能耗大幅上升的勢頭。同時,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建設、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建設項目中,落實節能措施,體現綠色內涵。逐步推行建築節能65%標準,從項目立項、規劃設計、竣工驗收、運行維護等各環節進行嚴格監督管理;以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為重點,自2013年起,試行居住建築65%標準;2014年起試行公共建築節能65%標準。

建立適宜綠色建築技術體系。突出南山區的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的城區特點,研究建立本土化、低成本、可推廣的綠色建築技術體系,在新建政府投資項目中強制應用,並逐步在其他新建社會項目中應用。大力推廣場地規劃、本土植物、自然通風、自然采光、建築遮陽、雨水利用、中水處理回用及規模化利用、透水地面、智能控制等綠色建築技術,選用本土植物、普及高效能設備及節水型綠色產品。

4.2推進全區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

針對既有建築進行節能或綠色化綜合改造,在不降低系統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加強能源管理,到2015年,完成1~2個綠色化改造試點項目,完成65萬平方米[ 《深圳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十二五”規劃》要求“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目標700萬平方米”,按照比例南山區應分擔65萬平方米,南山區已納入監控可進行節能改造建築面積超過170萬平方米,2015年應至少完成市層面下達的改造任務。]以上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

4.2.1城市更新工程中同步開展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

加強既有居住社區綠色化改造,尤其在綜合整治、功能改變城市更新工程中推行綠色化改造試點建設。根據《南山區舊城舊村舊工業區改造“十二五”規劃》,原特區內四個區中南山區城中村建設總量最大,總占地面積7.11平方公裡,占南山區用地總面積的4.3%,共有各類建築16230棟,總建築面積約1146萬平方米。現狀工業用地1347.50公頃,占全部建設用地總量的19.24%。在南山區既有建築改造中,應結合城市更新的綜合整治項目開展,重點對大沙河創新走廊、南油片區、留仙洞片區、蛇口片區、華僑城片區、大學城片區進行綠色化改造。其中主要包括九祥嶺村、文光村,西麗工業區、新屋村工業區、光前工業區、南灣工業區、大新安樂工業區(二期)、荔苑北區、荔苑南區、龍城花園、南樂雅苑、文竹園等多個綜合整治項目。以保存原有的生態風貌和生活方式為前提,以減少建築廢棄物產生為原則,結合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環境保護等因素,到2015年,在綜合整治、功能改變的城市更新項目,選取1~2個項目作為綠色化改造示范項目。

4.2.2繼續推進不同類型既有公共建築實行建築節能改造

通過財政補貼及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等措施,穩步推進全區公共建築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到2015年,完成公共建築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總建築面積不低於65萬平方米。

對高耗能政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實施節能改造。基於南山區既有建築能耗現狀、南山區能耗監測數據及南山區已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用能水平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能耗限額標準以上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築和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建築,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進行節能改造,由區相關主管部門全面落實市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實施計劃。鼓勵對既有建築改造的同時,進行節水、節地和節材改造。

表3 已列入公共節能改造的政府辦公建築項目

序號 建築名稱 建築面積(m2) 建築功能

1 區政府大樓 52000 政府辦公

2 區檢察院大樓 27437 政府辦公

表4 建議列入公共節能改造的建築項目(待篩選)

序號 建築名稱 建築面積(m2) 建築功能

1 南山區地方稅務局辦公樓 16000 政府辦公

2 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行政學院教學樓 33100 政府辦公

3 勞動大廈 17700 政府辦公

4 規劃國土委第二直屬管理局辦公樓 8000 政府辦公

5 南山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大樓 8800 政府辦公

6 南山國稅大樓 16000 政府辦公

7 南山區黨校大廈 17500 文化教育

8 南山教育信息大廈 17500 文化教育

9 愛心大廈 28130.6 辦公

10 南山區婦女兒童活動大樓 7800 綜合

11 北大青鳥樓 14623.16 辦公

12 邁瑞大廈 15000 辦公

13 海岸大廈東座 85745.85 辦公

14 海岸大廈西座 84940.23 辦公

15 科技工業園金融基地 96000 辦公

16 深港產學研基地 36000 辦公

17 聯合大廈 15000 辦公

18 南山大廈 17066 辦公

19 中集集團研發大樓 20351 辦公

20 蛇口科技大廈二期 42600 辦公

21 保利大廈 27875 寫字樓

22 新時代廣場 85391 寫字樓

23 西海岸大廈 19000 寫字樓

24 海景廣場 71990 寫字樓

25 海洋石油大廈 29547 寫字樓

26 漢唐大廈 60536 寫字樓

27 中興通訊研發大樓 63084 寫字樓

28 方大科技中心 30514 寫字樓

29 高新工業村T3棟 20902.74 寫字樓

30 百盈醫療器械A座 25000 寫字樓

31 百盈醫療器械B座 25000 寫字樓

32 科技工業園生產力大樓 38702.7 寫字樓

33 南山軟件園大樓 74365.2 寫字樓

34 達實智能大廈 18627.28 寫字樓

35 源興科技大廈 47000 寫字樓

36 清華紫光南方產業化基地 83700 寫字樓

37 聯想研台中月子中心價格發中心 48408 寫字樓

38 桑達科技大廈 46247 寫字樓

39 招商地產辦公樓 9000 寫字樓

40 華強高新發展大廈 33000 寫字樓

41 新保輝大廈(裙樓)台中月子中心比較 13427 商場

42 蛇口沃爾瑪 20043 商場

43 西麗商業文化中心(西麗天虹) 16739 商場

44 百安居(西麗店) 30907 商場

45 宜傢傢居南山店 77000 商場

46 百安居南山店 10088 商場

47 歲寶百貨(龍珠店) 18000 商場

48 寶珠花園 12930 商場

49 茂業百貨南山店 32000 商場

50 中南海濱大酒店 17288 賓館飯店

51 金鑾富眾酒店 27000 賓館飯店

52 南海酒店 35600 賓館飯店

53 中油大廈 31510 賓館飯店

54 雅商會館 13000 賓館飯店

55 麒麟山莊綜合樓 26000 賓館飯店

56 麒麟山莊四號樓 19700 賓館飯店

57 麒麟山莊五號樓別墅 14973 賓館飯店

58 華僑城洲際大酒店 108867 酒店

59 深圳明華國際會議中心 82193 酒店

60 南山醫院住院綜合樓 55705 醫院

積極配合深圳市國傢辦公機關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基於能耗監測平臺對南山區能耗狀況進行分析診斷,充分發揮能耗監測系統的作用。新建和既有的大型公共建築和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建築應當安裝用電等能耗分項計量裝置和建築能耗實時監測設備,並將監測數據實時傳輸至深圳市建築能耗數據中心。到2015年底,全區累計完成75棟建築能源審計,50棟建築能耗監測[ 《深圳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十二五”規劃》要求“‘十二五’期間,能源審計的建築750棟、能耗監測建築500棟。”經調研,南山區既有建築總量較大且能耗較大,至少需分擔市下達目標的10%,則能源審計建築目標750棟、能耗監測建築目標50棟。

積極配合深圳市居住小區綠色改造工作。按照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和發佈的既有居住小區綠色改造計劃、改造標準,對南山區既有居住小區進行改造,通過綠色改造提升既有居住小區的室外公共設施、交通設施、交通流線、植被綠化、給排水管網、休閑場所等環境質量與配套能力。

4.2.3實施既有建築綠色物業管理體系

近年來深圳出臺《深圳市綠色物業管理導則(試行)》,提出節能、節水、垃圾處理、環境綠化、污染防治等綠色化管理措施,鼓勵綠色物業管理的政策與技術研究,推行綠色物業管理應用示范項目。為推動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有效落實,應加強貫徹《深圳市綠色物業管理導則(試行)》在公共建築中的應用。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實行綠色物業管理,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改造,降低各類物業運行能耗,到2015年,以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為依托,累計完成綠色物業管理面積達到65萬平方米[ 建議與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目標一致。]。

政策上推動物業管理模式轉變。出臺《貫徹實施 深圳市綠色物業管理導則(試行) 的通知》加快物業管理由傳統模式向綠色物業管理轉變。要求建築面積大於2萬平方米的社會公共建築及國傢機關辦公建築必須有專業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日常用能的運行管理,在建築用能運行管理中鼓勵引入能源托管、高能耗設備專業化管理模式,將能源消耗同管理者的利益掛鉤。

在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中,加快推進綠色物業管理的實施。要求列入高耗能、大型公建節能改造計劃的建築物業單位(見表3、4),采取綠色物業管理措施,在能源分項計量、推廣可再生能源技術、水循環利用、垃圾分類處理、綠化節水灌溉等方面加強管理,通過建築運行管理更有效、直接的推動既有公共建築的綠色化改造。

加強物業單位資質管理和員工培訓,定期進行綠色物業管理宣傳。把綠色物業管理要求融入物業單位資質評定標準,尤其對大型公共建築物業單位提出人員、專業、職稱要求,對節能節水提出目標要求,對日常運行維護工作要點、操作提出規范要求;定期對管理人員進行綠色物業管理教育培訓,增強綠色物業管理意識和能力。結合物業項目的類型特點和不同時點,及時開展多形式、多渠道、有針對性的綠色物業管理宣傳,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相關專業資訊,引導廣大業主和使用人主動支持和參與綠色物業管理。

4.2.4推進南山區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基礎工作

編制覆蓋全區的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規劃。深入分析南山區既有建築的分佈規律、使用功能、建築結構、用能水平、居住環境等特征,依據南山區發展定位、建設基礎、城市更新計劃,劃定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的重點區域,確定各區域的改造模式,建立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項目庫,制定具體實施計劃。

建立和完善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技術體系。根據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規劃和改造模式,研究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關鍵技術和綠色化改造關鍵技術體系,編制相關技術推薦目錄,建立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評估體系、施工技術體系,對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實施流程、判定原則、改造技術、改造實施及效果測評等提出規定,有效指導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開展。

探索試行既有建築綠色化市場服務模式。建設建築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平臺,發佈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相關信息和規定,實現建築市場監管職能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強化政府部門對工程項目的實施和建築市場主體行為監管,提高既有建築管理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鼓勵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的發展;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既有建築綠色化評定,確保綠色化改造預期效果的實現;鼓勵企業參與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協調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過程中的利益主體。

4.3打造綠色建築片區和園區示范

南山區是深圳高新技術產業基地、旅遊基地和西部物流中心,轄區擁有科技園、留仙洞工業園等大型高新技術園區及大批高新技術企業,以及世界之窗、歡樂谷、海上世界、新安古城、青青世界等主題公園和著名景點。根據《深圳市南山區商貿物流及現代服務業“十二五”規劃》的產業發展要求,依托已經成熟的主題公園旅遊項目,通過科學的規劃,優化旅遊發展環境,整合旅遊資源,大力發展高科技含量、低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的高端旅遊,引導旅遊產業發展模式向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產業的方向轉變,同時大力推進城市景觀改造和凈化、綠化、美化工程,彰顯城市的綠色環境品質。高科技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發展給南山區的綠色建築示范環境建設帶來一定的優勢。至2015年,在南山區打造3-4個綠色建築示范區。

4.3.1打造較高標準的綠色建築片區示范

結合南山區教育、旅遊、高新技術產業的特色,打造綠色校園、綠色產業園、旅遊區等示范區。如大學城片區作為深圳市學研結合、配套齊全、出行便捷、社區包容、充滿活力的“創意綠谷”,建議打造綠色校園示范區;結合大沙河創新走廊的生態低碳發展工作,建立產業轉型和功能提升為目標,綠色規劃和城市更新為手段的綠色產業園示范區。此外,華僑城片區、科技園片區、蛇口海上世界片區、南山商業文化中心區、太子灣片區、留仙洞片區、深圳灣總部基地、後海中心區和高新填海六區等區域內重大項目,可分別按照相應的功能、定位,打造各具特色及代表的示范區。

表5 綠色建築示范區列表

功能區 示范區名稱 規劃目標 綠色建築星級建議

華僑城片區 綠色商務示范區 主要打造成總部商務產業帶及中央生態商務區,以高端的定位來發展。 建議以二星級綠色建築為建設目標

科技園片區 綠色低碳科技園示范區 以市場為導向,集高新技術的研發、高新技術企業的孵化、創新人才的吸納與培育於一體的國傢級大學科技園,打造綠色低碳科技園。 建議以一、二星級綠色建築為建設目標

大學城片區 綠色校園示范區 將打造成為深圳市學研結合、配套齊全、出行便捷、社區包容、充滿活力的“創意綠谷”。 建議以二星級綠色建築為建設目標

大沙河創新走廊 綠色產業園示范區 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為導向,佈局循環經濟、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打造新興產業創新高地。 建議以二星級綠色建築為建設目標

蛇口海上世界片區 國土低碳試驗區 將成為一個集餐飲、娛樂、購物、酒店、辦公、藝術、度假、休閑、居住於一體的國際濱海新城,推進“國土低碳試驗區”重點工程。 建議以一、二星級綠色建築為建設目標

南山商業文化中心區 低碳生態示范區 響應區十二五規劃要求將打造“低碳生態示范區”。 建議以一、二星級綠色建築為建設目標

太子灣片區 低碳生態示范區 太子灣片區是集連接港澳、國內水上客運、城市地鐵、公交、長途客運和相關配套服務於一體的綜合換乘中心等功能的城市綜合交通樞紐重大工程,打造國際油輪旅遊中心。 建議以二、三星級綠色建築為建設目標

留仙洞總部基地 綠色低碳生態示范區 戰略性新興產業總部基地,以高科技總部企業為主流,成為與高新園區互成犄角的另一產業高地。 建議以二、三星級綠色建築為建設目標

深圳灣總部基地 綠色低碳生態示范區 是未來國內外企業總部基地聚集發展的新區域。 建議以二、三星級綠色建築為建設目標

後海中心區 綠色低碳生態示范區 是未來深圳城市的濱水生活中心、辦公、商業、文化、體育、娛樂高度聚集,以濱海環境特征為主,有完善公共服務系統的特征鮮明的海傍新城,體現深圳城市建設和城市空間及城市生活的新標準、新價值。 建議以二、三星級或銀級綠色建築為建設目標

高新填海六區 綠色低碳生態示范區 與後海中心一起構成未來環深圳灣城市核心功能區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議以二、三星級綠色建築為建設目標

4.3.2積極開展節約型校園建設

南山區是深圳市科研教育基地,結合大學園區、科研院校、中小學校,通過節約型、綠色校園建設凸顯南山區特色。結合南山區既有校園改造項目、能耗監測數據和列入十二五重大項目的學校擴建項目制定南山區節約型校園建設工作計劃,對大學園區、區重點中、小學制定節約型校園實施方案,明確校園能耗水耗指標,落實節約型校園建設內容;鼓勵南山區其他學校自主申請納入南山區節約型校園建設工程,有步驟推動既有學校綠色化改造,根據發展形勢,定期進行年度節約型校園評比。

表6 建議列入節約型校園的項目列表(待篩選)

序號 建築名稱 建築面積(m2) 改造主體

1 西麗二中 171813 區教育局

2 松坪中學 區教育局

3 桃源中學 區教育局

4 南山實驗南頭小學部 區教育局

5 南山實驗麒麟小學部 區教育局

6 南山實驗麒麟中學部 區教育局

7 南山實驗鼎太小學部 區教育局

8 南山實驗荔林部 區教育局

9 育才二中 區教育局

10 育才三中 區教育局

11 南山外國語學校文華部 區教育局

12 南山外國語學校科苑小學部 區教育局

13 南山外國語學校高新部 區教育局

14 學府中學 區教育局

15 深圳大學三期公寓 - 區教育局

16 深圳大學文科樓 50001 區教育局

17 深大老校區學生宿舍 - 區教育局

18 深圳大學辦公實驗樓 32700 區教育局

19 深圳大學教學樓 26120 區教育局

20 深職院新校區第一實訓樓 25197 區教育局

21 深職院新校區圖書館電教樓 23978 區教育局

22 深職院新校區第二教學樓 24650 區教育局

23 深職院新校區第一教學樓 24650 區教育局

24 深圳大學城北大教學區 61757.78 區教育局

25 深圳大學城北大生活區 30865.28 區教育局

26 深圳大學城清華教學區 61507.26 區教育局

27 深圳大學城清華生活區 - 區教育局

28 深圳大學城哈工大教學區 - 區教育局

29 深圳大學城哈工大生活區 - 區教育局

30 育才一小改擴建工程 - 區教育局

31 西麗小學擴建工程 12448 區教育局

註:部分項目暫未有建築面積數據。

4.3.3加強綠色片區園區的基礎研究工作

制訂綠色生態園區建設技術體系。根據表5各片區的不同功能特點,以及列入“十二五”規劃節能環保類重大項目(如表7),研究制定綠色園區、綠色商業區、綠色社區的建設技術體系和指標體系,包括綠色建築等級比例、生態環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約利用、再生水利用、廢棄物回收利用、用電標準等,並將其納入規劃中,用於支撐綠色園區、綠色商業、綠色社區的具體項目建設和評價運營。

表7 列入“十二五”規劃節能環保類重大項目

序號 項目名稱

1 國際科技生態城

2 智能電網產業園項目

3 環保高新技術產業園和環保技術研究院

4 中匈環保科技創新基地

4.4促進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

規劃期間,新增太陽能光熱系統建築應用面積約75萬平方米,力爭新增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裝機容量1.5兆瓦[ 《深圳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十二五”規劃》要求全市“新增太陽能光熱系統建築應用面積約800萬平方米,包括新建建築安裝太陽能光熱系統建築應用面積約400萬平方米和既有建築安裝太陽能光熱系統建築應用面積約400萬平方米;新增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裝機容量16兆瓦”。按比例,南山區新增太陽能光熱系統建築應用面積約75萬平方米,新增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裝機容量1.5兆瓦。據2011年統計顯示,太陽能光熱系統項目約23萬平方米。]。

4.4.1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實施方案

制定《南山區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的工作方案》,明確太陽能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形式以及其他類型可再生能源試點示范項目的目標任務、實施措施、資金保障和職責分工。開展南山區典型片區建築可再生能源利用專項規劃研究,評估區域建築可再生能源實際開發利用潛力,繪制區域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空間分佈指引,明確各地塊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形式及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控制性指標,編制典型片區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區域示范具體實施方案。

4.4.2加強建築太陽能光熱系統應用

南山醫院住院綜合樓、深圳大學三期公寓、深圳大學城北大生活區、深圳大學城清華生活區、深圳大學城哈工大生活區等醫院、學校公建項目,均已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鼓勵既有居民住宅安裝太陽能熱水和太陽能照明系統。根據深圳市相關要求,具備太陽能系統安裝和使用條件的新建建築,應當按照技術經濟合理性原則安裝太陽能光熱系統或光伏系統。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規劃期內,完成建築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建築面積75萬平方米。

4.4.3鼓勵推行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

以政府機關辦公建築、辦公樓、商場、醫院、學校建築為重點,開展太陽能光伏建築應用示范,在新建公共設施中推廣使用太陽能建築一體化技術,制定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實施方案,在新建公共建築、市政工程、高檔住宅等工程建設項目中實施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工程。鼓勵建築立面和屋面安裝太陽能光伏板,推廣太陽能照明應用。通過提高太陽能光伏建築應用水平,擴大光伏發電規模。“十二五”期間,力爭新增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裝機容量1.5兆瓦[ 《深圳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十二五”規劃》要求全市“新增太陽能光熱系統建築應用面積約800萬平方米,包括新建建築安裝太陽能光熱系統建築應用面積約400萬平方米和既有建築安裝太陽能光熱系統建築應用面積約400萬平方米;新增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裝機容量16兆瓦”。按比例,南山區新增太陽能光熱系統建築應用面積約74萬平方米,新增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裝機容量1.5兆瓦。]。

4.4.4開展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應用的試點

有穩定熱水需求、但經認定不具備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條件的新建建築,既有建築生活熱水系統及非節能傢用分體空調同時改造項目,可考慮室內空調系統和生活熱水系統的同步安裝,鼓勵利用空氣源熱泵,使熱泵既用於空調制冷,同時又生產生活熱水。鼓勵公共區域采用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鼓勵在既有建築的立面和屋面安裝太陽能光伏板,推廣太陽能照明應用。加快開展太陽能空調建築應用、海水源熱泵建築應用、污水源熱泵建築應用、風力發電系統建築應用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應用的試點。未來三年每年選取2-3個公園或小區、5傢企業開展太陽能應用試點,以太陽能光熱技術和空氣源熱泵技術來解決熱水供應,以風光互補或太陽能光伏發電來解決公共照明。

4.4.5實施現場移動式太陽能保障工程

研究制定施工現場移動式太陽能保障工程實施方案,鼓勵采用安裝和構造簡單經久耐用的太陽能光熱系統,以解決工地臨時工棚居住條件差,生活熱水難以保證的狀況。

4.5加強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規劃期間,以城市更新項目為示范,依托已有的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擴大服務范圍,到2015年,建築廢棄物資源化率達60%,綜合處理利用率98%以上[ 《深圳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十二五”規劃》要求全市建築廢棄物資源化率達60%,綜合處理利用率98%。]。

4.5.1加強建築廢棄物處置系統建設

結合南山區現狀情況,開展南山區建築垃圾產生、處置和管理現狀調研,進行建築廢棄物減排和資源化利用可操作性研究,制定《南山區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提出南山區建築廢棄物無害化與資源化處理措施,支撐企業化的措施,制定一套關於建築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的專項政策法規和激勵政策,明確要求城市更新項目強制執行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要求。

加快建築垃圾回收利用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鼓勵建築廢棄物減排與回收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研究和開發。在再生產品的推廣應用方面,積極貫徹市建築工務署和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在政府投資項目中率先使用綠色再生建材產品的通知》,選擇示范工程,加快再生產品的推廣。

將減廢納入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在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合同的規范文本中增加環境保護、節約材料和能源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廢棄物減量化管理的相關內容,明確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責任義務,使減量化管理更加規范化和系統化。在項目可行性論證、工程招投標、規劃設計、項目實施和竣工驗收的項目全過程,將減廢作為一項考核內容進行全過程管理。

加強施工管理。要大力減少建築垃圾,一方面要求加強建築管理,在設計和施工的組織方面采取措施,即在建築的各個階段都進行仔細的計劃和組織。從源頭上嚴控建築垃圾的產生,加強對建築垃圾分類堆放和回收處理的管理。同時由於建築垃圾的成分十分復雜,必須先從源頭上進行分類,即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按垃圾成分分類,對能在現場回收利用的建築垃圾(如短鋼筋、舊模板、模板上的圓釘、方木條、鐵絲、半磚、剩餘砂漿或混凝土等)立即處理、就地消化;對暫不能利用的建築垃圾,分類堆放後,分別運送到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理中心集中處理。另一方面應推廣新技術和新工藝,並采用新型建材,大力發展綠色建築。

健全監管機制。應將建築垃圾回收利用行政監管嵌入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設計審批、施工許可、施工驗收等各個環節。控制不必要的建築物拆除工程; 將有關建築廢棄物的管理內容納入合同文件,探索試行預留金返還制度,對於即將施工或者拆除的項目可預先評估其建築垃圾產生量,據此探索試行繳納建築垃圾預處理費,待項目竣工驗收時,根據建築垃圾回收利用的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返還預留金或不予通過驗收;通過建築垃圾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對建築垃圾的產生、清運、循環處理、焚燒和填埋全過程中相關主體行為實施動態監控。

4.5.2發展綠色建材,加快廢棄物資源化技術標準化

加強綠色建材產品的使用。在政府投資項目中強制使用綠色再生建材產品,鼓勵社會投資項目中使用綠色再生建材產品。區住房建設局定期發佈綠色建材產品目錄,對通過認證的綠色建材,列入建築新產品推廣目錄。建築物的基礎砌築層、基礎墊層、圍墻、路基墊層、管井、管溝、擋土坡砌築等指定工程部位,應當使用綠色再生建材;新建道路的非機動車道、地面停車場等應當鋪設透水性綠色再生建材;鼓勵使用高強鋼筋、高強混凝土和新型墻材。制定建築廢棄物回收利用企業優惠政策及資金補貼辦法,培育支持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發展。

加快推廣廢棄物資源化標準化技術。在深圳市建築廢棄物相關政策的基礎上,以塘朗山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項目為示范工程,結合南山區建築建設、施工、拆除以及建築廢棄物資源化現狀的具體情況,出臺技術規定、標準,為建築廢棄物的回收、檢驗、資源化使用提供依據,促進技術研究的標準化應用推廣。

4.5.3加強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推廣

大力扶持建築垃圾資源化企業。以塘朗山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和南科大移動式現場消化模式項目為示范,鼓勵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技術革新。組織專業的運輸車隊幫助企業運輸建築垃圾,盡量減少資源化企業的生產成本;提出對資源化企業進行減稅的措施或其他政策上的方便措施。

保證供應。要求各有關單位制定有效措施,確保建築垃圾優先並無償供應綜合利用企業,堅決制止建築垃圾亂堆亂放和就近填埋;研究制定建築垃圾處理繳費規定,向產生建築垃圾的單位收取費用,並采取適當形式支付給建築垃圾綜合利用企業。

鼓勵采購新型建材。建築設計部門在設計環節優先采用建築垃圾新型建材,在保證建築質量和相關要求的前提下,任何部門、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采用建築垃圾新型建材。財政、建設部門在城市公用設施和公共建築建設政府采用過程中,優先采用建築垃圾新型建材。

加強技術培訓和指導。一方面應加大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讓工人的減廢、節材和節能方面的意識逐步提高;另一方面,應加大對從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政府可以拿出一部分資金補助企業的人員培訓活動,逐步引導中小建築企業參與到廢棄物減量化活動中。

搞好推廣服務。鼓勵在城市建設、房地產開發等工程建設項目中積極推廣、應用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產品,特別是市政公用部門要在市政公用設施及市政工程中優先使用。在保證建築工程質量和相關要求並符合市政公用設施相關規范標準的前提下,任何部門、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采用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產品。

4.6推廣綠色施工

4.6.1實行綠色施工管理,提升施工水平

制定南山台中月子中心評比區工程施工準入條件,按照綠色施工技術規范,建設主管部門對綠色施工方案必須進行專項審查,符合要求的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經審核通過的綠色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並建立完整的綠色施工資料庫。

鼓勵利用基於建築信息模型的科學施工管理方式,優化施工流程與工藝。對施工策劃、施工準備、材料采購、現場施工、工程驗收等各環節進行管理和監督,采取自評與他評的方法,根據評估指標體系,結合工程特點,對綠色施工方案實施過程、效果及采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與新工藝進行綜合評估。

4.6.2推廣應用節能環保施工工藝

積極鼓勵和引導地產開發企業和施工企業大力發展和推廣應用節能環保施工工藝,如標準化塑料模板體系等的研發和推廣應用。積極鼓勵施工企業在施工中進行節水、節能等的環保施工技術改造。開展建築業高科技新興行業施工準入條件研究,推進綠色施工。

4.6.3開展建築工業化試點示范工作

積極推行設計施工總承包和綠色施工,不斷提升建設行業自主創新能力,鼓勵綠色建築按照建築工業化模式建設,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預制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築體系,推廣采用土建與裝修工程一體化設計施工,逐步實現建築構配件的標準化設計、工業化生產,進一步降低建築業生產環節資源和能源消耗。新建保障性住房應一次性裝修,鼓勵新建住宅一次性裝修,到2015年,力爭建成1個保障性住房建築工業化試點項目,鼓勵商品房建築工業化試點項目。

五、保障措施

5.1健全組織機構

5.1.1領導小組

成立南山區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區前期辦、區發展和改革局、區住房和建設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城市管理局、區機關事務局、區工務局、區城改辦、區教育局、區物業辦、市規土委第二直屬管理局。負責制定南山區綠色建築建設的戰略方針,決策綠色建築建設中的重大事項,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綠色建築建設工作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5.1.2技術支持單位

積極加強技術合作,保障綠色建築工作有效實施。匯集一批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的學術帶頭人、資深技術和管理專傢,成立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專傢委員會,為領導小組和實施機構提供重大問題的專傢意見。以科研等機構作為技術依托單位,為南山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項目建設的技術管理、標準制定、關鍵節點等提供技術指導和技術監督。尤其是在保障性住房、軌道站點、綠色建築、大型公建及標志性綠色建築示范等方面;在大型公建節能監管、既有建築節能和綠色改造的技術咨詢、節能量評估等方面;在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的測評和科研等方面重點引入第三方技術支持機構。技術支持單位主要職責為:

1、協助南山區政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法規。

2、主持或參與南山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相關技術標準的編制工作。

3、主持或參與南山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關鍵技術與新技術研發。

4、承擔南山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范項目效果測評工作。

5.1.3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

積極落實深圳市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要求,加快政府機構推行力度,同時鼓勵企事業單位共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並根據《深圳市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鼓勵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能效測評機構積極參與,建立政府牽頭,企業、社會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為推進新建綠色建築建設、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區域能源服務等各項任務的實施提供支持。

5.2完善政策體系

5.2.1完善專項政策

貫徹落實國傢、深圳市、南山區有關綠色建築的各項政策,嚴格落實市級政策,細化實施措施;嚴格落實在規劃許可、土地出讓、設計招標、建設工程規劃、施工圖審查與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中加入綠色技術控制要求;進一步明確各機構的職責范圍和明確的獎罰制度。

5.2.2制定激勵政策

為促進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在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增設一個綠色建築發展分項,並制定《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激勵政策和專項扶持實施細則》,對綠色建築相關科研項目、政策研究,綠色建築工程項目,對在綠色建築項目建設或相關工作中有突出業績、或有創新成果的單位,政府投資示范項目綠色節能增量投資,綠色建築項目管理和認證,綠色建築的宣傳與培訓等給予激勵和鼓勵。

5.3強化技術支撐

5.3.1開展綠色建築應用基礎研究

以重點項目、示范工程為依托,開展對蛇口片區、華僑城片區、科技園片區和大學城片區等十二五重點發展的生態園區單體建築與園區整體統籌規劃。加強單體綠色建築技術研究,包括各類可再生能源應用與建築一體化,雨水收集與中水利用,分佈式能源與綠色小區和生態園區的建設,綜合共性技術的集成等,並加快技術應用。

5.3.2做好重點示范項目綠色技術應用體系研究

以示范工程為載體,開展對環保高新技術產業園和環保技術研究院、月亮灣循環經濟產業園等十二五重點工程,研究現有成熟技術、產品、材料的整合技術;鼓勵采用建築信息模型技術進行規劃設計,數字化模擬綠色建築全過程。通過實際工程應用,不斷修正和轉化研究成果,增強南山區綠色技術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形成一系列在國內有影響力的研究成果和示范項目,為綠色技術的發展開拓空間、提供支撐。

5.3.3建立綠色技術、產品備案制度

區建設主管部門加快制定並及時公佈綠色建築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和新材料推廣目錄,以及技術、工藝、設備、產品和材料禁止使用目錄,並加快建立綠色建材備案、公告制度。同時強化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嚴防已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在建築中使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市公佈的綠色建築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和新材料推廣目錄,以及技術、工藝、設備、產品和材料禁止使用目錄,進行梳理,加快建立綠色建材備案制度,將綠色建築相關技術與產品目錄列入政府采購名錄。同時強化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嚴防已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在建築中使用。

5.4建立考核制度

5.4.1建立健全綠色建築評估體系

建立健全南山區綠色建築評估體系,要求在建設過程中嚴格遵照執行。對綠色建築示范項目和重點項目設立能耗指標體系,並建立項目實施效果綜合績效評估制度和公示制度,包括制定評估計劃、評估標準與程序、收集數據與資料、分析評估、出具評估報告、結果運用,並進行公示。評估結果一是作為重點項目獲得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的依據;二是作為是否達到預期應用效果的評判;三是階段性成果總結,作為下一階段工作改進的依據。

節能減排實施效果可借助建立可再生能源及常規能源供給在線監測系統的方式進行評估。通過實施在線監測,可掌握實施項目的能源消耗總量、能源消耗強度、可再生能源產量和能源利用效率等,以此分析節能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

5.4.2建立實施效果與相關部門、個人績效考核掛鉤機制

綠色建築工作由綠色建築發展辦公室統一負責安排分工,各重點任務分配到部門、科室和個人,並借鑒國外政府工作績效考核經驗,出臺《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規劃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辦法包括確定年度考核計劃、績效報告制度、績效評估制度、檢查監督制度、評估結果使用、公開共享制度等。明確相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在綠色建築工作中的職責,采用問責制,把綠色建築工作分解落實到職能單位及個人。考核結果與部門和個人的績效掛鉤,績效考核涉及部門包括預算財政部門、資金管理部門包括預算財(國庫)、資金使用者、考核主體、考核參與機構或個人;考核程序涉及績效評估工作的準備、績效評估設計、信息獲取、評估分析、提交評估報告、評估信息反饋等階段。

5.4.3制定低碳生態建設的公眾參與程序,建立舉報有獎制度

為保障綠色建築工作的有效開展,鼓勵群眾反映各項建設工程綠色建築工作的真實情況,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工程項目進行舉報,南山區設立實名舉報制度,可通過網絡、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方式進行舉報。

5.5積極宣傳推廣

5.5.1加強政策和技術宣貫

加強政策法規宣傳,結合全國節能宣傳周活動,加大對國傢、省、市關於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工作的方針、政策宣傳,重點是國傢節能減排和《節約能源法》、國務院《民用建築節能條例》、《廣東省民用建築建築節能條例》、《深圳市經濟特區節能條例》的宣傳,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提高包括機關、學校、社區、企業在內的相關人員建築節能意識和積極性。

通過媒體宣傳綠色建築發展規劃主要內容,向社會各界明確規劃中提及的綠色建築發展任務、工作重點及激勵措施,鼓勵企業參與規劃實施。開展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研討班,組織區各級領導和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基礎知識培訓。加強建築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的技術應用水平。

5.5.2加大綠色文化宣傳

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街道、社區等地定期舉辦關於建設綠色建築、倡導生態文明、學習生態環保的知識講座,在全區普及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宣傳教育;充分發揮電視、電臺、報刊、新聞網絡等媒體宣傳功效,編制並發放《綠色建築和低碳生活手冊》、《南山區發展綠色建築市民倡議書》等系列指導手冊,指引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等低碳生活方式。

5.5.3實施經驗交流和推廣

對太陽能建築應用工程、綠色建築示范項目、合同能源管理成功案例、綠色小區等示范項目的應用技術方案、實施效果及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與匯編,出版綠色節能示范工程專業書籍。對南山區制定的綠色建築政策、市場運作機制等出臺的背景、具體內容及實施效果等予以總結與匯總,形成宣傳出版物,並定期召開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交流會,充分展現示范項目建設成果,增強投資者和建設者對新技術、新產品的認識和信心,加大綠色建築工作的宣傳推廣。

針對不同的綠色建築示范項目,建立實際案例展示中心或展示平臺,將其成功的經驗推廣至整個南山區,並免費向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開放參觀與學習。

六、實施計劃

根據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規劃的主要任務及保障措施制定未來3年的實施計劃。

任務類別 任務名稱 實施內容 起止時間 責任單位 協助單位

(一)加強全區新建綠色建築規模化建設 1.1新建園區或城市更新單元綠色規劃實施綠色規劃 (1)南山區新建片區或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實施綠色規劃研究(含綠色建築潛力分佈)。 2013~2014 區住房建設局 市規土委第二直屬管理局

(2)針對不同新建地塊的功能定位,強化綠色建築管理。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市規土委第二直屬管理局

1.2完善綠色建築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 (3)細化建設全過程關鍵的環節管理制度,並完善相關配套機制和技術規范。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市規土委第二直屬管理局

1.3深化綠色建築適宜技術應用 (4)深化執行建築節能標準,對重大項目提高節能要求。自2013年起試行居住建築節能65%標準;2014年起試行公共建築節能65%標準。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1.4推進綠色建築示范項目建設 (5)重點開發建設政府投資綠色建築的高等級示范項目。加強打造二、三星級或鉑金、金級綠色建築示范項目或園區。 2013~2015 區前期辦

區工務局 區住房建設局

(6)鼓勵新建社會公共建築提高綠色建築等級標準。在達到綠色建築評價標識最低等級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項目提高等級標準,建設國傢二、三星級或深圳市鉑金、金級示范項目。 2013~2015 市規土委第二直屬管理局 各建設單位

(7)鼓勵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規劃項目申報綠色建築示范項目。 2013~2015 區城改辦 市規土委第二直屬管理局

(8)建立示范項目庫 2013 前期辦(政府投資) 區住房建設局(社會投資)

(二)推進全區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 2.1加強南山區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基礎 (9)建立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計劃。 2013~2015 各相關主管部門 市規土委第二直屬管理局、區住房建設局

、各街道辦

(10)探索試行既有建築綠色化市場服務模式。 2013~2014 區住房建設局 區發改局

2.2城市更新中同步開展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 (11)在城市更新中推行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試點建設,完成1~2個綠色化改造試點項目。 2013~2015 區城改辦 各街道辦

2.3繼續推進不同類型既有公共建築實行建築節能改造 (12)對高耗能政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實施節能改造。到2015年完成65萬平方米的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 2013~2015 區機關事務局

區物業辦 各街道辦

(13)積極配合深圳市國傢辦公機關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到2015年底,全區累計至少完成75棟建築能源審計,50棟建築能耗監測。 2013~2015 區機關事務局

區物業辦 產權單位

(14)積極配合深圳市居住小區綠色改造工作。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2.4實施既有建築綠色物業管理體系 (15)政策上推動物業管理模式轉變。出臺《貫徹實施 深圳市綠色物業管理導則(試行) 的通知》,要求建築面積大於2萬平方米的社會公共建築及國傢機關辦公建築必須有專業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日常用能的運行管理。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16)在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中,加快推進綠色物業管理的實施,到2015年累計完成綠色物業管理面積達65萬平方米。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產權單位

(三)打造綠色建築片區和園區示范 3.1打造較高標準的綠色建築片區建設 (17)華僑城片區、科技園片區、蛇口海上世界片區、南山商業文化中心區、後海中心區和高新填海六區等重大項目,分別按照相應的功能、定位,打造各具特色及代表的示范區。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市規土委第二直屬管理局

3.2積極開展節約型校園建設 (18)對大學園區、區重點中、小學制定節約型校園實施方案,明確校園能耗水耗指標,落實節約型校園建設內容;鼓勵南山區其他學校自主申請納入南山區節約型校園建設工程,有步驟推動既有學校綠色化改造,根據發展形勢,定期進行年度節約型校園評比。 2013~2015 區教育局

(四)促進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 4.1加快推進南山區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實施方案 (19)開展南山區典型片區建築可再生能源利用專項規劃研究,評估區域建築可再生能源實際開發利用潛力,繪制區域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空間分佈指引,明確各地塊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形式及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控制性指標,編制典型片區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區域示范具體實施方案。 2013 區住房建設局 區發改局

4.2加強新建建築太陽能光熱系統應用 (20)根據深圳市相關要求,具備太陽能系統安裝和使用條件的新建建築,應當按照技術經濟合理性原則安裝太陽能光熱系統或光伏系統,規劃期內新增太陽能光熱系統建築應用面積約75萬平方米。鼓勵新建民用建築太陽能熱水系統項目申報“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城市示范太陽能屋頂計劃示范項目”。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產權單位

4.3鼓勵推行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 (21)以政府機關辦公建築、辦公樓、商場、醫院、學校建築為重點,開展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示范。規劃期內,力爭新增太陽能光伏建築一體化裝機容量1.5兆瓦。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4.4開展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應用的試點 (22)研究推進太陽能空調建築應用、海水源熱泵建築應用、污水源熱泵建築應用、風力發電系統建築應用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應用的試點。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4.5實施現場移動式太陽能保障工程 (23)研究制定施工現場移動式太陽能保障工程實施方案,鼓勵采用安裝和構造簡單經久耐用的太陽能光熱系統,以解決工地臨時工棚居住條件差,生活熱水難以保證的狀況。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五)加強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5.1加強建築廢棄物處置系統建設 (24)進行建築廢棄物減排和資源化利用可操作性研究,制定《南山區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 2013 區城管局 區住房建設局

(25)加快建築垃圾回收利用技術的應用。 2013~2015 區城管局 區住房建設局

(26)將減廢納入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 2013~2015 區城管局 區住房建設局

(27)加強施工管理。 2013~2015 區城管局 區住房建設局

(28)健全監管機制。 2013~2013 區城管局 區住房建設局

5.2發展綠色建材,加快廢棄物資源化技術標準化 (29)引導綠色建材產品的使用。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相關企業

(30)加快推廣廢棄物資源化標準化技術。 2013~2015 區城管局 區城改辦

5.3加強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推廣 (31)大力扶持建築垃圾資源化企業,保證供應,鼓勵采用新型建材,加強技術培訓和指導,搞好推廣服務。 2013~2015 區城管局 區城改辦

區住房建設局

(六)推廣綠色生產施工

6.1試行綠色施工管理,提升施工水平 (32)研究編制南山區政府投資項目的綠色施工技術指南。 2013~2015 區工務局 區住房建設局

6.2推廣應用節能環保施工工藝 (33)積極鼓勵和引導地產開發企業和施工企業大力發展和推廣應用節能環保施工工藝。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建設單位

6.3開展建築工業化試點示范工作 (34)積極推行設計施工總承包和綠色施工,促進建築全壽命周期綠色最大化。 2013~2015 區工務局 建設單位

(七)保障措施

7.1完善專項政策 (35)加強監管政策,加強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的全過程監管。 2013 區住房建設局 建設單位

7.2制定激勵和扶持機制 (36)制定《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激勵政策和專項扶持實施細則》。 2013 區住房建設局 區財政局 (37)落實財政保障。 2013~2015 區財政局 區發改局 區審計局

7.3落實考核機制 (38)制定《南山區綠色建築發展規劃目標責任考核辦法》 2013 區住房建設局 區發改局

7.4加強宣傳培訓 (39)加強政策和技術宣貫;加大綠色文化宣傳。 2013~2015 區住房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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