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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許素惠╱雲林報導】

雲林縣大成商工前校長陳秀娟夫婦涉向廠商索取學生午餐回扣,還將校內小舖部分租金納為私有,23日被雲林地方法院依背信等罪判應執行4年8月,夫婿黃曙曜應執行5年2月,扣案的1000萬元不法所得沒收,並得追繳兩案未扣案共2987餘萬元不法所得。

同案被告福利社前負責人翁雅萍兩案各判1年10月、4月,緩刑5年、2年;並應於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繳20萬、5萬元。前會計莊繡如便當案被判10月、緩刑2年,應於確定1年內向公庫繳交10萬元。

判決書指出,被告陳秀娟、黃曙曜夫妻等人,自2005年起向便當業者索取每個便當4至9元不等回扣,業者每個月收到上個月便當款項後,即按照陳、黃於每學年與翁、莊議定回扣金額計算方式,在次月將回扣以現金交輕鋼構組合屋價格給翁或莊,待收齊回扣後,再交給陳或黃分配使用;總計至2015年5月止,不法所得高達3800萬餘元,損輕鋼構組合屋害學生及家長利益。

陳、黃還另指示翁將校園內的閒置倉庫約3至5坪,自2008年6月起至2009年12月止,出租做為販售早、晚餐及飲料的小舖,每月租金12萬元原本應列為學校財務收入,但指示翁只將其中2萬元繳回學校,其餘10萬元則按月交給黃,此部分不法獲利140萬元。

陳、黃夫婦合計將近4000萬元不法所得,用於支付前任校長黃曙東生活費、任內大成商工所積欠的債務,以及按月支付黃曙曜父母、或被告夫妻私人等黃氏家族生活開銷使用;至於黃犯後繳回的不法所得1000萬元,已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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